一、培训背景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并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建筑法》对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使这项制度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开创了建设监理事业的新局面。
监理工程师是岗位职务,是由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人员才能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上岗执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检验应试者监理执业能力的测试手段。
二、培训目标
1)全面、系统的掌握教材的基本要求;
2)清楚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3)掌握考试的技巧和方法;
4)顺利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
三、培训对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实践经验者;
2)在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认定的培训单位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者;
3)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由所在单位向本地区或本部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培训方法
第一步:自学。参加培训的学员先根据考试大纲、教材进行自学;
第二步:结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特点,集中授课:
——讲:对基本概念和要求进行系统讲解;
——圈:圈出考试用书的重点和考点;
——练:通过安全和习题的练习与讲解,提高考出应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