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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濮阳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17名

发布机构:51搜课网(www.51sok.cn) 时间:2013-08-22 点击:0

文章导读

 为加强范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范人字〔2007〕10号)文件规定,经县编委研究、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见推荐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它条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按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13年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范县网范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同时在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8:00至11:50,下午15:00至18:2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七楼西人才中心。(电话0393-5261102)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岗位须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三支一扶”岗位须持服务证书、正式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缴纳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填写《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5.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6.笔试准考证领取:于2013年9月12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范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六楼西)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采取报名时初审和面试前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及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范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都是100分;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值比为2:8,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3年9月14日,时间是120分钟(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在范县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范县县委组织部开具的有关证明于9月17日前交范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六楼西),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在范县网、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数量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个人综合成绩在范县网、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考试总成绩公示后,如出现主动放弃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原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递补。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由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后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八、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0393—5261102。
  九、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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