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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招录雇用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2013年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招录雇用人员50人,主要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日常内务和协助公安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工作。
报考条件:
(一)具有*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3年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开招聘雇用人员职位表》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佛山市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9∶00至17日16∶00(24小时开通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点击进入:2013年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招录雇用人员报名入口
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下午17∶30时。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