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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2014年9月秋季教师需求,确保新进教师的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东莞市教育局决定于2013年10月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设点,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我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本次次共招聘公办教师45人,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2014年毕业生和2012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对口,要求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与招聘专业要求相符;
4、如获聘,须在一年内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
5、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具体详见公告中职位表。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10月18日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考,报考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和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材料齐全的,可以允许代报,但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考。各报名人员可预先投递电子简历到各招聘单位的邮箱(见岗位表)。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8日(10:00-11:30,14:30-17:00)。推介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二教学楼102室,上午10:00正式开始。现场报名地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一教学楼五楼共享大厅,报名工作将于推介会后进行。按招聘岗位要求对应报考,每个报考人员可报考1-2间学校,每间学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
(1)《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贴好照片),需预先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教育网或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并手写体填写;
(2)内地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含镇街人才办)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人事证明材料(人才代理协议或档案保管合同或生源证明等)复印件。
(5)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实践、社团工作简历。
考试=面试(实操)+学科考试
面试(实操)以招聘单位为主体组织相关工作,学科考试由东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接到面试或者考核通知的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处理。如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时间分别为15分钟,学科考试以说课和问答形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为10分钟,问答的时间为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