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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聘员19名
2013-10-02 09:03:44点击:108精英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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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19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人员或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员级以上人员。非广东户籍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人数与职位(见附件)
  四、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政府聘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2〕60号)等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 报名时间 : 2013年9月27日-10月11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休息)。
  报名地点:市社保局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府办公大楼4号楼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 吴海华、廖柳丹、蔡炫芳
  联系电话:3381331,传真:3380312
  (三)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位证,符合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工作证明材料,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报考专业技术类的,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资格审查: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审查并予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试。
  (五)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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