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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聊城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我县教育工作需要,按照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幼儿教师。
考试的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笔试的命题、印刷、阅卷全部委托外地相关机构进行,面试评委全部在异地聘请。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全部在报名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重点测试《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件材料(详见《应聘须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应聘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内容:测试普通话、弹唱、舞蹈、绘画、手工制作。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公布。面试考务费70元,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