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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法院招考事业单位10人公告
2013-11-18 18:07:26点击:124精英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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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法院招考事业单位10人,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3日09:00至11月28日17:00,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8日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招聘职位核定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制定具体的面试实施方案,经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专人负责全程监督。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抽签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全体考生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职位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对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其他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招聘计划。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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