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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徽人大常委会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测试工作公告
2013-12-17 18:42:06点击:93精英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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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安徽人大常委会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测试工作


  现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审。
  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13年12月26日(周四)8:30至10: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屯溪路435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551—63608929。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工作证明材料;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享受加分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专业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3年12 月27 日(周五)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测试。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候会室集中。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成绩
  如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低于3: 1,则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统考笔试成绩÷1.2х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551-63609619、63608929;监督电话:0551-6360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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