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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引进力度,适应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需要,成都市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引进一批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国籍;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博士学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水平,专业方向类别为以下8类:
1、现代经济(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旅游管理、物流系统管理等相关专业);
2、财政金融(主要包括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3、城市规划建设(主要包括城市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地质勘查、建筑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 道工程、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
4、法学;
5、生物科技(主要包括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6、电子信息(主要包括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物联网工程等相关专业);
7、生态建设(主要包括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节能技术等相关专业);
8、英语翻译。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