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巡逻特警大队队员和退伍军人公开统一招聘23名(从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队员招聘15名、从县内退伍军人中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应急处突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为使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人数为23名,其中:从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队员中招聘15名,从县内退伍军人中招聘8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队员
(1)2013年11月30日前进入巡逻特警大队且现仍在岗的协勤人员;
(2)男性,身高1.68M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为4.6及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县内退伍军人
(1)2013年独山籍退伍军人以及在独山服役的2013年退伍军人;
(2)男性,身高1.68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为4.8及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安机关各项警纪警规;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和献身公安事业,业务能力及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4、有债务缠身、家庭关系紧张、酗酒嗜好的;
5、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从事工作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材料: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现仍在特勤岗位工作的证明(特勤岗位)、士兵(士官)证(退伍军人岗位)、退伍证(退伍军人岗位)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报名费每位考生100元。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独山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854—3221354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交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结束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考试。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原则上相应递减招聘职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如因工作急需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是否开考,报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但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比例。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考核和面试。其中,体能考核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能进入招考下一环节。
(一)体能考核项目及标准(巡特职位满分为560分、退伍军人职位满分为660分)
即: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米×4折返跑、400米障碍(退伍军人职位增加项目)、纵跳摸高七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