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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招聘22名乡村医生、护士通告
2014-02-18 18:06:11点击:201精英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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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哈密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2012]41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和保密局全程监督,卫生局密切配合。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户籍的大、中专医学院校中医、临床医学、维吾尔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药学类专业的应(历)届毕业生;大、中专医学院校护理专业应(历)届毕业生。
  2、有伊吾县户籍或在伊吾县卫生系统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临时聘用人员可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
  (2)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4)各医疗机构在职在编医护人员;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工资待遇
  新招聘乡村医护人员属县内招录人员,招聘人数为22人(医生10人、护士12人),所有招聘的医护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工资按照在职在编的医护人员的80%发放,其他福利待遇按照50%发放,试用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与当地同等条件的在职在编医护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医疗服务工作。
  2、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民族不限,男女不限。
  3、所学中医、临床医学、维吾尔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药学类专业,符合拟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且持有相应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护士注册资格证的方可报考。
  4、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
  伊吾县乡村医生招聘方案、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及相关资料均在哈密政府网、伊吾政府网和地区卫生局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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