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生动态 > 精英培训机构 > 2014年关于广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4年关于广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4-03-06 15:53:35点击:91精英培训机构

分享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3、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和报考海监船员、乡镇职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干警职位和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但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
  具体年龄条件以《计划表》中的规定为准。
  4、报考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科)条件如何设置?
  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工作需要,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的专业、学科来设置。有关专业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5、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2012、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统一招生的2012、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毕业生。除此以外就是“未落实工作单位”。
  8、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按要求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9、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即使在此期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0、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1、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被借调到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从2014年3月1日起,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帮助工作或跟班学习等,下同)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2、基层工作经历认定中有关党政机关的级别有何规定?
  列入基层工作经历的党政机关须为县级、乡(镇)级机关。这里的“县级”、“乡(镇)级”主要是对行政区划或行政区域而言。如平果县卫生局、桂平市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如行政级别虽为县处级,但在行政区划上属于设区市以上党政机关的,则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范围。如河池市卫生局、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等。
  1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4、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如何出具?
  报考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供,要求按照《关于明确我区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日期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所附统一模版出具。
  16、什么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7、什么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在广西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18、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界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2014年3月1日后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工作累计达90天以上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解聘。从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时,不符合基层服务年限要求的;在服务期内,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19、《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如何出具?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由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要求按照《关于明确我区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日期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所附统一模版出具。
  20、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职位计划表》中,对学历要求有两种表述。一是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如“专科”、“本科”;二是不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如“专科以上”、“本科以上”
  (1)报考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者要以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高学历人员不能报考限定低学历要求的职位。比如,考生张三2008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2010年通过深造又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社会学。某职位要求学历为“专科”,专业为“法学”,则张三不能报考该职位(张三的最高学历已为本科)。学历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此类推。
  (2)报考不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人员所获得的学历须符合招考职位最低学历要求。高学历报考者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职位。比如,考生张三2008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2010年通过深造又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社会学。某职位要求学历为“专科以上”,专业为“法学”,则张三可以报考该职位(张三可以用已经获得的二个学历证书中的任何一个学历证书报考,只要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符合职位条件即可)。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博士研究生以上“以此类推。
  学位要求同理。
  21、填写报名信息时”学历(位)“和”专业“是否要对应?
  必须对应。报考人员填写的学历(位)与专业必须在同一个层次(即同一个学历(位)证书上的专业)。如,考生张三2008年获得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2010年通过深造又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社会学。报名时,如果张三学历填写为”专科“,其专业必须填写为”法学“;如果学历填写为”本科“,其专业必须填写为”社会学“。
  22、报考人员取得和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4应届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并提供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及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3月6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并按规定时间提供面试资格审查单位。
  2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中的”公安专业“如何理解?
  公安专业毕业生是指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招生录取前由自治区公安厅按照人民警察条件进行体能测评和考察政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广西籍毕业生。(关于”公安专业“的解释,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提供)
  24、哪些行为属于不诚信报考行为?不诚信报考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3、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4、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51搜课网@豫ICP备2024076803号

该文章有用户自行上传发布,如有侵权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