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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2014-03-31 15:45:10点击:104精英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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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河西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要求,河西区卫生、信息中心、环卫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和工勤岗位工作人员137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
  2、除招聘岗位有明确要求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有岗位要求其他条件。
  8、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向全市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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