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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重庆市委政法委、*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决定,采取教育入学考试与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培养50名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其中:法院系统6名,检察机关6名,公安机关38名)。
根据《2013年重庆政法干警招考公告》,招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限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竞争,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员毕业后,按入学时签订的定向单位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2013年8月22日上午9:00至8月24日24:00期间通过2013年重庆政法干警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时需注意: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22日。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考试科目为: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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