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出台“八项措施”,加强从具有农村和社区经历的大学生中公开招考天津公务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项措施”明确规定具有农村和社区经历的大学生,主要包括四类人员:全市统一选聘到村任职、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全市统一招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团*和团市委等部门统一招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西部志愿者”;通过全市或区县统一选聘的,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工作站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大学生社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