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毕府办通[2013]29号)和原地委组织部《关于地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毕组通[2010]45号)精神,经研究,毕节市畜牧水产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支嘎阿鲁湖渔政站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聘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考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考聘工作人员。考聘工作严格按照编制考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拟考聘人数
毕节市支嘎阿鲁湖渔政站拟公开考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管理岗位干部2人,工勤岗位(驾驶员)1人。考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等详见《毕节市支嘎阿鲁湖渔政站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年龄和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二、考聘对象及条件、资格
(一)考聘对象:截止报名时仍在职(岗)在编的毕节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人员。
(二)考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近3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畜牧兽医工作,熟悉考聘岗位业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廉洁自律,无违反*计生政策。
6、符合岗位要求及事业单位考聘人员所必备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考聘对象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符合《职位计划表》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经历)等要求。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聘: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称职)、基本合格(称职)之一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