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使用人才编制(享受全供事业单位待遇),拟面向社会招聘所需科研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情况见《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类别及专业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国籍,拥护*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现象。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且本科及硕士均为*统招毕业生,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同等条件下,具有锂离子电池及关键材料领域研究或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含3年)或相关海外工作经验者优先。
5、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个人相关资料到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由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2月8日。
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扫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等发送到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电子邮箱:hndcyjy@*,并提交本人填写的《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以上个人资料原件,需在面试前进行复核与确认。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意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对紧缺专业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面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