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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学校发展,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改善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保证我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我校《引进高层次(特殊)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特殊)人才。
序号 |
岗位 |
专业要求 |
招聘对象 |
1 |
工程监理、工程造价 专业教师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方向) |
1、博士、副教授及其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不超过45周岁;教授及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紧缺的具有精湛专业技能操作技艺或是行业能工巧匠或在省级以上本行业操作技能比赛中,成绩突出,荣获前3名等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同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2 |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园林工程技术、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专业教师 |
土建类 (土木工程、景观建筑设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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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业管理 专业教师 |
工商管理类 (物业管理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