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2014年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市的考试时间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2、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主要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各市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作为公共科目考试知识点。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并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选。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负责通知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
由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须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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