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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户县镇、景区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定向招聘公告
2014-12-29 16:04:02点击:75精英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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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现就我县镇、景区管理局食品药监管理机构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定向招聘计划数共29个。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户县镇、景区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所在镇、景区管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管理部门认可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2006年2月6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除*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人员外,具有市人社局核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振兴计划招聘人员服务期未满三年;
  4.尚未转正定级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4年12月25日,招聘岗位、数量等招聘信息在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各镇(景区管理局)党委、县食品药监局负责做好宣传舆论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4年12月26日-31日,应聘人员在所在镇、景区管理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2015年1月4日-5日,各镇、景区管理局将报名材料报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由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食品药监局将联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评定。若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时,经领导小组研究在编制限额内将招聘计划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镇、景区管理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信息(提供用户名和密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06年2月6日以前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干部介绍信、编控单、工资介绍信等复印件。2006年2月6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提供《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各镇(景区管理局)党委出具的应聘人员有无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等不得应聘情形的政审证明和同意应聘证明。
  (三)考察评定
  2015年1月6日-8日,由各镇(景区管理局)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定向招聘的考评定察工作。
  考察实行合格制。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的,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报名人数形成竞争的,增加综合评定环节。在考察合格人员中,各镇(景区管理局)党委根据应聘人员述职情况及工作中“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照综合评定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评定满分100分。
  (四)公示
  2015年1月9日前,各镇、景区管理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同时,各镇、景区管理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县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人社局审批,由市人社局审查并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凭市人社局同意聘用文件办理台帐、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不再办理调动等其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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